为进一步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我镇结合42个村(居)务、财务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提升基层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村(居)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由镇民政办负责对各村(居)副主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讲解,并及时地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
二是建立公开制度。按“三统一”要求运用好各村(居)民政工作信息公开栏,要求民政信息公开栏做到统一位置、统一内容、统一管理。同时建立了各村(居)多形式公开制度,各村(居)按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重大事项实行村级播报等。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村(居)务公开指导小组和专项督查工作组常态化开展指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各村(居)务、财务指导、监督机制,确保公示落实到位。镇民政办对民政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了民政年终目标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