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城东新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织:
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将《2015—2018年资阳市雁江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
2015—2018年资阳市雁江区党员
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8年资阳市党员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资委办发〔2015〕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问题导向、学以致用,按需施教、分类指导,基层为主、整体联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原则,继续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广大党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进行全员培训。从2015年起,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改革意识、尊崇法治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全区党员队伍和各级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二)工作体系
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到2018年,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主体实施的管理体系;形成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道德教育、知识普及、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内容体系;形成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形成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经费等资源合理配置、服务基层的保障体系;形成指导与服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职责明确、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重点内容
(一)围绕增强理想信念普遍开展教育培训
1.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坚持把党的理论教育贯穿党员教育培训全过程,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增进对中国梦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自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2.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坚持把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理论认同和政治认同。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与学习贯彻中央最新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强化对中央新思想、新决策、新方法的把握,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3.加强党章党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章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严明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和政策教育,深入解读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释疑解惑、传递正能量,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精神上来,认真履职尽责作贡献。
5.加强法治意识和宪法法律教育培训。强化“建设四个新雁江重在厉行法治”的理念,引导党员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牢记法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广泛开展与党员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增强党员法律意识,提升党员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法治雁江建设。
6.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与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主流价值,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教育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引领风尚。
7.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培训。注重把增强党员意识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使广大党员保持政治本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分类开展教育培训
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担负任务和党员特点,重点帮助党员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对农村党员,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的培训;对街道(社区)党员,突出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培训;对党政机关党员,突出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的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员,突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的培训;对事业单位党员,突出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的培训;对学校、医院党员,突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情操、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的培训;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突出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的教育,围绕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履行党员义务、促进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开展培训;对社会组织党员,突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的培训。
四、重点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
围绕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开展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区委组织部每年举办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不少于1期;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新经济组织党工委、新社会组织党总支、区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期,至2018年要对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由上一级党组织在一年内组织完成全员任职培训。
(二)党务干部培训
围绕提高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水平,提升基层党建业务和工作能力开展培训。区委组织部对在岗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培训。
(三)农村和社区党员培训
围绕提升基层治理、民主管理、服务群众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培训。培训中要依托基层党校、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和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实施。区委组织部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不少于1期;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开展培训,原则上到2018年要对所有农村、社区党员开展1次以上集中培训。村(社区)突出抓好远程教育站点集中教育培训,各站点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12次。
(四)青年骨干农民党员培训
围绕培养选用村级党组织干部人才,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培训。依托全区实施青年骨干农民“三向递进培养”计划,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等群体中的党员为重点,区委组织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示范培训;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育培训。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
围绕“双向培养”目标,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开展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区委组织部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期;党员所在上一级党组织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期,原则上到2018年要对所有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六)新党员培训
围绕从思想上入党、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培训。重点结合党员岗位和行业特点,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意识、带头履职尽责。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次培训。
(七)流动党员培训
围绕增强党员意识、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开展培训。根据党员从业规律和职业要求,采取编发短信、寄送资料、返乡学习等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培训。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日常培训,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乡后培训。区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集中培训班不少于1期,培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围绕党员生产生活实际和爱好特长,以提高创业就业本领开展培训。要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成人继续教育等工作中同步规划实施。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科技、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密切配合,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重点做好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和城镇失业职工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每年举办党员创业就业示范培训班不少于2期,培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机关、国企、事业、高校、产业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党员培训
围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激励党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开展培训。机关、国企、高校、产业园区等行业领域党员日常教育和集中培训,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实施,示范培训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实施,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期,集中培训要确保所有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原则上每年要对所有党员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
五、主要措施
(一)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内容
1.突出示范带动。按照“区重点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培训”原则,每年分类别、分领域、分专题举办党员教育示范培训班,指导和推动面上培训工作开展。
2.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各地各单位每年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
3.加强典型教育。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注意挖掘和培育典型,要分级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库。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
4.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部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讲党课。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要带头为机关、党校参训学员、基层单位等讲党课不少于1次。
5.开展“双服务”送学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需求,各级党组织每年要组织或邀请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专家学者等,深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送学,服务发展、服务党员。
各级党组织要采取集体学习、自主选学、专题辅导、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实效性。
(二)拓展教育培训平台载体
1.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加强教学平台硬件设施建设,做好基层站点设备更新换代,加快党建网络联盟工作,用好全省党员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资源共建共享,逐步实现远程教育由单一教育平台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变,努力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2.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开展教育培训。办好《雁江党建》电视栏目,发挥“雁江党建之声”手机报和基层手机信息系统作用,大力推进在线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办“网上党校”“网络课堂”,拓展教育服务功能,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定期发送党员教育手机报或手机短信。发挥好报刊、电台等媒体作用,实现全媒体覆盖。
3.积极推动网络学习培训。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博客、播客、微信、易信等互动交流,不断探索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
(三)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
1.开发整合阵地。依托市委党校雁江分校、相关培训机构和资源,分区域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农村村政学院、城镇社区学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学院及党性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教育实践基地。市委党校雁江分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优势,充分利用院校、专合组织和科技示范、爱国主义教育、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到2016年底要确定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实用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2.优化师资队伍。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要求,建立区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重点选聘一批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专业特长、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学校教师、专家学者、企业家、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致富带头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到2018年区级选聘教师要达到50人以上。面向社会建立志愿者讲师队伍,统一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按照谁选聘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和管理,逐步建立全区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公开选拔、志愿招募、进修培训、动态管理、联聘联用工作机制。
3.提升教材质量。通过编写、引进、制作等方式建设全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库。市委党校雁江分校会同有关部门,要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实用适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教材,注重用好《共产党人》声像教材等党员教育辅助教材。基层党组织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资料,开展读书活动。
(四)建立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宣传、党校及群团组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部署、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深入基层开展1次以上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2.建立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每年就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建立党员教育调训制度,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党员调训作出规定,推进示范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
3.建立学习时间制度。按照本实施办法工作目标对学时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建立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保障集中教育培训时间。
4.建立完善送学助教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双服务”送学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年组织师资力量,深入基层开展送学不少于8次;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送学每年分别不少于6次、4次。
5.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个人述学制度,党员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参加教育培训、学用结合等情况;建立完善群众评学制度,在一定范围对党员的理论水平、学习风气和实际应用能力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建立完善组织考学制度,全面考核党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运用理论和知识、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情况。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教育培训学风管理
各级党组织和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不能借培训之名外出旅游。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六、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区级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纪检、宣传、机关党工委、党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总支,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基层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要履行具体职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
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服务、制度规范及指导督促等工作;区纪委负责指导全区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有关课程内容设计及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区委宣传部负责理论研究、理论教材审编,党员先进典型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市委党校雁江分校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基础研究、教学大纲制定、专题教育设计、示范培训实施等工作;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区新社会组织党总支、区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负责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
区财政要根据各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上级有关要求,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党员教育培训正常开展。区委组织部要严格落实留存区管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要求,留存党费中用于党员教育培训不得低于年度使用总数的50%。区财政局每年要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保障远程教育站点设备更新换代,要落实每个站点2000元以上用于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学用活动开展。机关、事业、国企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解决。要注重对贫困偏远地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支持。
(四)完善监督考核
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每年重点对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委组织部要加大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区级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每年1月底前,将党员教育培训方案及年度计划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便于统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12月中旬要向上一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区委组织部2016年底要对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进行全面考评。
本实施办法主要对基层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作出总体安排。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