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模式,研究制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以及《农村土地流转奖励办法》等“1+5”政策支持体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的专业合作社,贫困村每个社有1户以上的家庭农场。一季度共发展种养大户62个,新型职业农民200余人,新建家庭农场10个、专合社16个。
二是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基地。把贫困村产业发展纳入“4+3”新老七大片区产业发展中来整体谋划、重点推进,在丹中保片区大力发展蔬菜、莲藕、核桃、大雅柑“4个万亩基地”,在小伍南片区建设林下养殖、“稻鱼”“稻鳅”特色养殖基地,建成特色种养基地2500余亩,新增特色小家禽2.3万余只。
三是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用好用活产业周转金、村集体资产,完善推广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土地入股等新型经营模式,推动村集体经济入股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实现村村有支柱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保障贫困村集体经济持续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