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区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区调整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组及第一书记工作推进会。按照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准确把握省委、市委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搞清楚“为什么要调整”
这次调整的主要依据是8月28日市“双联”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会上书面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进一步做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资双联发〔2015〕1号),会议明确全市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四个一”: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县级以上领导联系、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行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驻村工作组实行脱贫包干,贫困村不脱贫、贫困对象不达标,工作组和帮扶干部不撤出。明确驻村帮扶工作组全部由区级部门联系并下派干部,工作组由1名组长(部门班子成员)+1名驻村干部+1名第一书记组成,可以增加部分二级单位。明确干部驻村工作要实现“四个全覆盖”:驻村帮扶组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市、县级部门(单位)参与联系帮扶全覆盖,每个贫困村都要有部门(单位)联系帮扶;部门(单位)要积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市、县、乡三级机关干部参与结对帮扶全覆盖,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明确驻村干部在派驻期间派出部门(单位)不得抽调或安排其他工作,坚决杜绝挂名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明确驻村帮扶工作组要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要求,与当地和派出部门(单位)一起研究制定帮扶脱贫工作规划。把工作规划中的项目一项一项细化,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同时市委组织部连续下发《关于印发〈资阳市驻村第一书记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资组通〔2015〕181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资组通〔2015〕182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资组通〔2015〕183号),对抽派干部参与扶贫帮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已于9月9日下午对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省委组织部明确将于9月14-18日期间到资阳进行专项督查。鉴于原《关于做好2015—2017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5〕109号)文件已经不能满足省委、市委的最新要求。经区委常委会决定对选派到扶贫村的驻村帮扶工作组及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进行调整。
二、进一步深化对干部驻村工作的认识,弄明白“调整了什么”
一是工作组每名成员每月到村时间不少于2/3,确保每天有人在村工作。这是8月3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范锐平在全省组织系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视频会上的明确要求。前期我们只是对第一书记的要求是每月到村时间不少于2/3,现在的新要求是工作组的3名同志每月都要到村时间不少于2/3,不少于20天,而且每天有人在村工作。请大家看看你们上报的人员名单,是否能保证工作在村?某些部门单位上报局长作为组长,请问你真的能保证在村工作?某些部门上报的组长人选是在比较重要的工作岗位的,他们是否能保证在村工作?
二是工作组全部由区级部门联系并下派干部,工作组由1名组长(部门班子成员)+1名驻村干部+1名第一书记组成。这是8月28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丹召集有关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召开的市“双联”工作会明确要求。前期我们的第一书记有到贫困村的,也有到后进村的,那是因为当时上级只要求2015-2017年的扶贫村从区级部门下派第一书记,但是现在要求变了,我们也只有作出调整。请大家看看你们上报的人员名单,是否都符合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调整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帮扶工作组及第一书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资雁委组通【2015】87号文件)文件精神?某些部门上报的组长人选,你们上报的是否是班子成员?还有一个单位,上报的第一书记人选竟然不是中共党员。这些情况,在座的各位是否都清楚?
三是驻村干部任职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原则上要吃住在派驻村。这是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资组通[2015]182号,8月28号下发)文件及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明确的要求,前期并没明确要求吃住在村,这也是上级提高了要求。也请大家核实下派的干部能否做到?也请大家告知即将下派的干部,确保沉得下去、住得下去。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动驻村帮扶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关于驻村扶贫工作。区级部门、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乡镇和村几个层面分别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1.区级部门的任务。一是核实帮扶工作组名单。各区级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对前期已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的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组长、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人选,要按照新要求重新核实本单位选派人员是否符合,不适合的要及时调整,按照原来的报送途径,人选有变动的区级部门于今天下午6:00点前按《通知》上的联系方式及方法,重新报送。二是支持驻村干部工作。要保证选派的第一书记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与派出单位工作完全脱钩。要关心关爱派驻干部,按照省、市要求,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休假。派出单位要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参照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据实报销。三是与帮扶村建立帮扶台账。明确工作组组长所在单位为牵头单位,主动与派驻乡镇和村联系,取得所驻村贫困户名单,协调本组其他单位,按照“每个贫困户均有明确的帮扶责任人”的原则,为所驻村所有贫困户明确帮扶责任人,采取“一帮一”、“一帮几”等多种形式,动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帮扶工作,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台账于
2.驻村帮扶工作组的任务。一是抓紧开展工作。驻村帮扶工作组必须于
3.第一书记的任务。对第一书记在完成驻村工作组近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提几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有关第一书记工作的硬性要求。第一书记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派驻村,参加所驻村党组织生活。二是必须要搞清工作定位。第一书记任职期间,要自觉摆正与村“两委”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重点要加强与任职村党组织书记配合,共同把村党组织建设好,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帮助建强班子。第一书记的主要职责就是培养发展党员、培养干部,帮助建强班子。具体来说就是要结合开展青年骨干农民“三向递进培养”计划,培养和发展党员,物色储备村“两委”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及党性分析等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八室一点一屋八有”标准化建设,努力建成对周边村有一定影响和辐射力的服务型党组织。
4.乡镇的任务。一是立即解决工作组的食宿问题。各乡镇要力所能及地为驻村帮扶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须为驻村帮扶工作组在所驻村交通条件相对便利的地方安排宿舍,统筹安排驻村干部的吃、住、行问题,确保驻村工作组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区委组织部已经制定《驻村帮扶工作住宿情况回执单》,会后立即上传到乡镇党建工作群,请各乡镇自行下载,并于
5.贫困村的任务。一是村“两委”成员及社干部要加大对各级扶贫文件精神的学习力度,对省委、市委及区委针对扶贫攻坚的重大部署及最新要求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村“两委”成员及社干部也要摸清本村、本社的贫困底数,8月底,区委组织部联同区扶贫办到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13个乡镇分别抽了1个贫困村督查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情况,部分村干部对自己村到底有多少贫困户都不清楚。这既有村干部本身的问题,也有乡镇统筹工作安排的问题。三要积极支持帮扶工作组的工作,不能把增收脱贫的希望完全寄托在联系帮扶工作组上,既要发挥“主人翁”精神配合帮扶工作组的工作,还要立足自身,积极发动全村村民为本村的发展出点子、想办法。四是要做好软件资料管理。要对扶贫帮困相关软件资料进行收纳整理,贫困户花名册、帮扶计划、帮扶措施、会议记录本等基本软件资料要齐全,在这方面,各乡镇也要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
以上是5个方面是按照省、市一系列最新要求,结合雁江实际提出的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二)关于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雁江区2015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委组通〔2015〕18号)文件要求,我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已进入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果阶段。从下周开始,省委组织部将就干部驻村帮扶、第一书记、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等工作开展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此为契机,立即开展“回头看”,持续抓好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
下面,我重点从乡镇(街道)、村(社区)两个层面,讲下如何抓好整顿工作痕迹管理。
乡镇(街道)层面:一是党(工)委要有4月底之前的专题研究该项工作的会议记录、整顿转化工作方案、软弱涣散村(社区)细化标准、整改台账、选派第一书记任职文件、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要有6月底之前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两委”成员培训记录、调整不胜任现职党组织书记会议记录和任免文件、4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三是要有7月底之前的相关经验做法和典型材料、整顿工作自查核实报告、整顿工作中建立的制度清单。四是要有9月初之前,联系区级领导、帮扶部门、第一书记联系帮扶图文资料。五是22个乡镇在此次调整第一书记工作安排中,鉴于到目前中央、省、市关于实现“贫困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没有变化,确定全区3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叠减7个既是是扶贫村又是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由各乡镇自行选派第一书记共计39人,请各乡镇对前期已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的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人选要按照新要求重新核实本乡镇选派人员是否符合,不适合的要及时调整,按照原来的报送途径,人选有变动的乡镇于今天下午6:00点前按《通知》上的联系方式,重新报送。
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层面:一是要有4月底之前“两委”专题研究记录、条目式整改措施。二是要有6月底之前,调整后的党组织书记工作开展图文资料、4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第一书记工作图文资料。三是要有7月底之前,条目式自查总结、党员或党员代表评议会会议记录、制度建设清单留底和执行情况。四是要有9月初之前,区级领导、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工作图文资料。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全区7个既是扶贫村又是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也要按(资雁委组通〔2015〕18号)文件精神,抓好转化工作,不能因为扶贫帮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就忘了党组织转化升级的工作。
同志们,驻村帮扶工作任务艰巨,非常辛苦,各级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关心驻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好相关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会后希望各级各单位迅速将今天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将会议精神及等会修光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尽快传达到各驻村帮扶组、各第一书记、各村(社)干部中去,切实凝聚起各方力量,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