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城东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坚持“五个结合”,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深入实施“四个一批”和“十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确保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3万人,到2018年力争全区62个贫困村实现摘帽,5.3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到2020年努力建成幸福美丽新村;贫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村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使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工作思路
扶贫工作思路是实施好“12345”工程。即:瞄准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围绕三个抓手,运用四个载体,发挥五个作用。瞄准一个目标是指年扶贫减困任务是1.3万人。突出两个重点是指贫困村、贫困户。围绕三个抓手是指:一是专项扶贫,二是行业扶贫,三是社会扶贫。运用四个载体是指:一是建档立卡信息平台;二是整合部门项目帮扶;三是科学技术培训;四是干部驻村帮扶。发挥五个作用是指:一是发挥驻村干部心连心结对帮扶作用;二是发挥部门整体联动,密切配合作用;三是发挥专合组织、致富能手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发挥扶贫办协调各方,主动服务作用;五是发挥贫困户自我提升,增收致富的主体作用。
(四)基本要求。扶贫开发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做到科学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扶持对象精准。聚焦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
——项目安排精准。结合实际编制扶贫项目规划,确定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受益对象、责任分解等内容,做到项目规划到户、实施效果到户。
——资金使用精准。以区为主体,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资金精准投放到村到户,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措施到户精准。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
——驻村帮扶精准。因村派人、强化责任,按需选派各级干部和各类人才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针对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支持、落实举措。
——脱贫成效精准。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县、村、户减贫档案,分年度逐级验收脱贫成效。
二、工作重点
坚持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加快发展与扶贫开发、精准扶贫与区域开发、夯实基础与能力提升、政府主导与社会动员有机结合,以镇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扶贫规划,做到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扶贫措施、驻村帮扶、脱贫成效六精准,因村施策、因人施治,确保扶贫解困不落下一户、不丢下一人,扶得起稳得住。
(一)因地制宜分类扶持,聚焦贫困人口精准开展扶贫攻坚
1.产业带动和就业扶持。对全区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建档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发展特色种养业、食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以及农村新兴产业,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2.低保政策兜底。对全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根据自愿原则,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农村贫困群众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编织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
3.医疗救助扶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逐步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筹资标准,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医疗保险,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加强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外,对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补助。积极开展地方病普查和特殊救助,加强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工作。
4.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对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开发条件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的地方,结合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新型城镇化、移民避险减困、土地双挂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通过就地就近、异地搬迁、聚居点建设等方式,搬迁安置解决一批贫困人口。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突出问题
1.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把62个贫困村全部纳入全区幸福美丽新村统一规划建设,每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按照“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和“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要求,结合浅丘地区、库区、移民安置区等不同类型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把住房改善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统筹起来,建成一片新村、实现一村脱贫、带动整村致富。
2.着力培育富民产业。围绕生猪、山羊、水果、蔬菜及优质粮油等优势产业,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龙头带动、能人引领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调整结构,发展生产。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到2020年,全区62个贫困村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长期稳定的增收致富骨干项目,形成“一村一品”富民产业。
3.实施村组道路联网工程。突出抓好贫困村村组道路路网建设,加快推进通村通畅路和村内道路建设,畅通“毛细血管”,努力实现贫困村内道路硬化、联通化,根本改善群众生产出行条件。加快推进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和危桥改造,建立村组道路维修养护机制。
4.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毗河供水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渠系完善和蓄引提工程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构建精准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贫困村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和农户水利等项目建设,打通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支持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调动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建设、管理、维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
5.搞好贫困户危房改造。完善贫困村住房建设规划,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行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帮助贫困户解决建房资金。2020年前全面完成建档危房、无房贫困户改造建设,基本消除农村危房无房户;实行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实施,为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
6.着力解决贫困村用电用能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户表改造工程,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重点解决贫困村、贫困户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到2020年,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电力、燃气部门对无力缴纳电费、燃气费的建档贫困户,实行减免收费制度。积极利用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解决好贫困群众用能问题。
7.推进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和宽带乡村建设,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减免、社会支持等方式,鼓励农村贫困户使用信息网络,提高宽带家庭普及率。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开展针对农业产业者的信息化培训,通过互联网把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连接起来,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8.强化教育扶贫。坚持扶贫扶智,开展各类“扶贫助学”活动,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各阶段教育奖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着力挖“穷根”,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脱贫能力建设,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都有1—2门实用技术,提高社会就业能力。
9.完善医疗卫生扶贫。建立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居民健康状况。优先提升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确保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贫困群众能就近就地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卫生扶贫专项救助行动,有效控制传染病和地方病。
10.实施文化科技和生态扶贫。实施宣传文化科技惠民工程,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推进“视听乡村”、体育健身、农家书屋等文化体育项目建设,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开展“扶贫文化主题”创作或演出活动,努力培育形成扶贫品牌文化和阵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定点帮扶活动,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健全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扶贫攻坚责任。扶贫开发攻坚实行“市统筹、区主体、乡镇、村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分级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区上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报告扶贫攻坚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实行项目市级备案制。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精准脱贫规划和方案,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镇(乡)、村和贫困户。加强对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实行每年对各部门、各镇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督查、通报制度。
(二)建立多渠道扶贫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区级财政承担统筹和主体保障责任,区域扶贫“整村推进”按每个贫困村不低于200万元标准预算投入实施,精准扶贫“个体减贫”资金按每人不低于500元标准预算投入实施;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积极争取国、省扶贫开发增量投入。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扶贫领域的开发。实施金融扶贫,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向贫困村倾斜。
(三)构建资产扶贫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四)落实驻村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干部驻村帮扶行动,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区级联系领导、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行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区级联系领导、帮扶部门、驻村干部要切实履行责任,驻村工作组实行脱贫包干,贫困村不脱贫、贫困对象不达标,工作组和帮扶干部不撤出。加强工作组及驻村干部培训工作,强化驻村干部管理和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五)建立扶贫攻坚社会动员机制。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激励、引导和褒扬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环境氛围,加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帮扶服务平台,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落实扶贫捐赠的各项税收、信贷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尽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驻资部队等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六)强化基层保障机制。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扶贫力量,区扶贫办增加1名工作人员,各乡镇要设立扶贫专干。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认真落实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举措,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改变落后面貌。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效益最大化。
(七)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坚持财务民主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农户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八)强化法治保障。强化《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刚性约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贫开发攻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附件:1.雁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
雁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道坤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曹修光 区委副书记
游志明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李梁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苏贤光 区委办主任
龙 虹 区政府办主任
陈 勇 区委农办主任
曾声军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丽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
任、老干局局长
闵 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存文 区金融办公室主任
冯仁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罗 安 区财政局局长
黎 剑 区经信局局长
王文玉 区民政局局长
钟方泽 区审计局局长
陈家强 区农业局局长
张华峰 区林业局局长
吴登良 区水务局局长
周 攀 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刘明辉 区农经局局长
李世彬 区财政局副局长、区扶贫办主任
蒲 剑 区气象局局长
陈华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 涛 区统计局局长
周泽辉 区发改局局长
温道德 区住建局局长
樊 劲 区卫生局局长
刘绪国 区教育局局长
文凌云 区粮食局局长
曾 勇 区环保局局长
骆 雪 区文体广新局局长
凌 敏 区科技局局长
杨忠友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张智诚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纪极超 国家统计局雁江调查队队长
范德文 区农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李世彬同志兼任。
附件2: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区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现提出以下责任分工方案。
本方案共同责任目标是: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3万人,到2018年力争全区62个贫困村实现摘帽,53251人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到2020年努力建成幸福美丽新村;贫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村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使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一、重点工作
(一)因地制宜分类扶持,聚焦贫困人口精准开展扶贫攻坚
1.产业带动和就业扶持。对全区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建档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发展特色种养业、食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以及农村新兴产业,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牵头领导:曹修光、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协调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外事办、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2.低保政策兜底。对全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根据自愿原则,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农村贫困群众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编织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
牵头领导:魏碧仙、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调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区卫生局、区扶贫办、区老龄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3.医疗救助扶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逐步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筹资标准,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医疗保险,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加强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外,对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补助。积极开展地方病普查和特殊救助,加强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工作。
牵头领导:徐保华、阳毅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协调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新农合医疗中心、区残联、区公安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4.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对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开发条件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的地方,结合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新型城镇化、移民避险减困、土地双挂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通过就地就近、异地搬迁、聚居点建设等方式,搬迁安置解决一批贫困人口。
牵头领导:于小丰、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调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突出问题
5.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把62个贫困村全部纳入全区幸福美丽新村统一规划建设,每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按照“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和“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要求,结合浅丘地区、库区、移民安置区等不同类型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把住房改善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统筹起来,建成一片新村、实现一村脱贫、带动整村致富。
牵头领导:曹修光、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协调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6.着力培育富民产业。围绕生猪、山羊、水果、蔬菜及优质粮油等优势产业,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龙头带动、能人引领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调整结构,发展生产。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到2020年,全区62个贫困村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长期稳定增收致富的骨干项目,形成“一村一品”富民产业。
牵头领导:曹修光、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协调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科技局、区畜牧局、区外事办、区农经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7.实施村组道路联网工程。突出抓好贫困村村组道路路网建设,加快推进通村通畅路和村内道路建设,畅通“毛细血管”,努力实现贫困村内道路硬化、联通化,根本改善群众生产出行条件。加快推进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和危桥改造,建立村组道路维修养护机制。
牵头领导:李强、冉继光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调单位:区委农办、区农业局、区扶贫办等,各镇(乡)人民政府
8.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毗河供水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渠系完善和蓄引提工程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构建精准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贫困村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和农户水利等项目建设,打通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支持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调动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建设、管理、维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
牵头领导:曹修光、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调单位:区委农办、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9.搞好贫困户危房改造。完善贫困村住房建设规划,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行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帮助贫困户解决建房资金。2020年前全面完成建档危房、无房贫困户改造建设,基本消除农村危房无房户;实行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实施,为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
牵头领导:于小丰、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协调单位:区委农办、区残联、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10.着力解决贫困村用电用能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户表改造工程,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重点解决贫困村、贫困户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到2020年,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电力、燃气部门对无力缴纳电费、燃气费的建档贫困户,实行减免收费制度。积极利用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解决好贫困群众用能问题。
牵头领导:李强、吴俊锋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调单位:区发改委、区电力公司、区农业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11.推进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和宽带乡村建设,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减免、社会支持等方式,鼓励农村贫困户使用信息网络,提高宽带家庭普及率。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开展针对农业产业者的信息化培训,通过互联网把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连接起来,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牵头领导:李强、吴俊峰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调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委农办、区文体新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12.强化教育扶贫。坚持扶贫扶智,开展各类“扶贫助学”活动,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奖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着力挖“穷根”,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脱贫能力建设,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都有1—2门实用技术,提高社会就业能力。
牵头领导:徐保华、阳毅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调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13.完善医疗卫生扶贫。建立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居民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居民健康状况。优先提升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确保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贫困群众能就近就地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卫生扶贫专项救助行动,有效控制传染病和地方病。
牵头领导:徐保华、阳毅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协调单位:区住建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14.实施文化科技和生态扶贫。实施宣传文化科技惠民工程,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推进“视听乡村”、体育健身、农家书屋等文化体育项目建设,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开展“扶贫文化主题”创作或演出活动,努力培育形成扶贫品牌文化和阵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定点帮扶活动,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健全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
牵头领导:徐保华、阳毅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调单位:区文广新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保障措施
15.强化扶贫攻坚责任。扶贫开发攻坚实行“市统筹、区主体、乡镇、村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分级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区上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报告扶贫攻坚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实行项目市级备案制。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精准脱贫规划和方案,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镇(乡)、村和贫困户。加强对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实行每年对各部门、各镇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督查、通报制度。
牵头领导:罗道坤、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调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6.建立多渠道扶贫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区级财政承担统筹和主体保障责任,区域扶贫“整村推进”按每个贫困村不低于200万元标准预算投入实施,精准扶贫“个体减贫”资金按每人不低于500元标准预算投入实施;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积极争取国、省扶贫开发增量投入。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扶贫领域的开发。实施金融扶贫,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向贫困村倾斜。
牵头领导:于小丰、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调单位:区委农办、区发改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17.构建资产扶贫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牵头领导:曹修光、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协调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农经局、区科技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18.落实驻村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干部驻村帮扶行动,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区级联系领导、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行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区级联系领导、帮扶部门、驻村干部要切实履行责任,驻村工作组实行脱贫包干,贫困村不脱贫、贫困对象不达标,工作组和帮扶干部不撤出。加强工作组及驻村干部培训工作,强化驻村干部管理和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牵头领导:曹修光、游志明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调单位:区委农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办,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
19.建立扶贫攻坚社会动员机制。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激励、引导和褒扬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环境氛围,加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帮扶服务平台,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落实扶贫捐赠的各项税收、信贷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尽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驻资部队等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牵头领导:罗道坤、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协调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委统战部、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金融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工商联、区人武部,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
20.强化基层保障机制。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扶贫力量,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认真落实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举措,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改变落后面貌。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效益最大化。
牵头领导:曹修光、游志明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调单位:区委农办、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局、区扶贫办,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
21.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坚持财务民主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农户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牵头领导:于小丰、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调单位: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22.强化法治保障。强化《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刚性约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贫开发攻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牵头领导:曹修光、李梁飚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协调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各镇(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