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城东新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织:
现将《资阳市雁江区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6日
资阳市雁江区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方案》(资雁委发〔2015〕22号)和《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资阳市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资组通〔2015〕257号)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在扶贫开发中的示范带动和先锋模范作用,结合雁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区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扶贫开发攻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在推动党建工作、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深度融合中,支持帮助贫困党员率先脱贫,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充分发挥党内关怀帮扶的政治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努力在扶贫开发攻坚上谋求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实现新作为。
二、工作目标
围绕“贫困党员带头脱贫、带领贫困群众脱贫”目标,从2015年底起,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培育1个以上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支持帮助一批贫困党员第一年实现增收,第二年成功脱贫,第三年努力致富,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共同脱贫致富。要按照“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要求,每个拥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至少成功培育2个以上党员扶贫项目示范片或示范带,规模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夺取脱贫奔康全面胜利注入强大动力。
三、工作措施
(一)确定示范项目。根据本地扶贫开发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每个村确定1个以上具有“造血功能”、辐射带动能力强、贫困党员群众参与度高的示范项目,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产品营销、乡村旅游等产业。示范项目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领办,经乡镇党委审定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建立项目管理台账。
(二)选准示范对象。由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牵头,在全村所有党员中开展摸底调查,找准群众公认的贫困党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分析致贫原因。村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脱贫潜力大、群众基础好的贫困党员所在家庭作为党员脱贫示范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开。
(三)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和党员脱贫示范户个体需求,由“第一书记”牵头,各驻村帮扶工作组、村党组织整合资源力量,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于2015年底前逐一制定党员脱贫示范户帮扶工作方案。帮扶工作方案要具体可行,充分体现“量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时间”要求,在充分征求党员脱贫示范户意见基础上,由村党组织报乡镇党委审定,于2016年2月底前启动实施。
(四)强化项目扶持。调动驻村帮扶工作组、扶贫联系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走基层”等工作力量,整合国土、建设、交通、水利、扶贫、群团等部门扶贫资金、项目资源和技术支撑,积极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参与示范项目,开展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产业党组织与示范项目结对联系工作,最广层面为示范项目提供人力、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启动、健康发展、取得实效。
(五)强化致富引领。根据贫困党员群众实际情况,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充分利用示范项目带领他们脱贫致富。广泛发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的致富带头人、产业大户和部分规模企业等参与示范项目,与贫困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转变扶贫思路、掌握实用技术、培育特色产业、拓宽致富路子,用致富典型带动贫困党员群众搞好生产经营,提升致富能力。
(六)发挥示范效应。注重发挥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打造党员扶贫项目示范片、示范带等形式,发挥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的规模效应,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动面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坚持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通过率先脱贫党员现身说法、经验交流、结对帮带等方式,带动其他贫困党员群众共同脱贫致富。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纳入当地扶贫开发攻坚总体部署,在12月底前,要结合本地贫困村实际研究制定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统筹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扶贫部门和帮扶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主动做好项目支持、资金投入等工作。乡镇党委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批、组织协调等工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是示范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启动推进落实和见效。
(二)加强工作考核。乡镇党委每年都要对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并将其作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批评教育、落实整改措施。要把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作为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考核和乡镇党委书记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推动落实、务求实效。
(三)落实经费保障。省委组织部将从省管党费、人才工作经费、干训经费中安排资金,向每个贫困村补助示范项目资金1万元,分3年划拨到位。市委组织部将从市管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向全市重点贫困村补助一定的示范项目经费。区委组织部将整合留存党费、党内帮扶资金等,向每个贫困村匹配1万元的示范项目经费。同时,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多渠道争取部门帮扶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努力拓展示范项目资金来源。示范项目资金中的留存党费、党内帮扶资金的使用,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提议,村“两委”集体研究,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年度使用情况要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乡镇党委要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开展一次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于每年底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示范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营造良好氛围。运用脱贫奔康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案例,开展“艰苦创业”“脱贫争先”“感恩奋进”三项教育,引导贫困党员群众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主动投身扶贫开发攻坚,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中来。各乡镇党委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树立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帮扶单位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凝聚扶贫攻坚、致富奔康的强大正能量。
请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工作组抓紧时间启动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及时填写《雁江区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台账》并上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1720095353@qq.com,并将单位党组织盖章的纸质表报送区委组织部1267室。联系人:唐龙江,联系电话:269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