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刘代华同志(女,汉族,1981年12月出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该同志先后在成都市金堂县土桥镇、雁江区法院工作,现任雁江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拟任中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共资阳市雁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陈华同志(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该同志先后在碑记中学、雁江二中任教,在资中县法院、雁江区法院工作,现任雁江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拟任中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潇同志(女,汉族,1980年8月出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该同志先后在中国南车集团资阳机车有限公司、雁江区检察院工作,现任雁江区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拟任中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共资阳市雁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蒲勇同志(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该同志先后在泸州市古蔺县公安局、雁江区检察院工作,现任雁江区检察院伍隍检察室主任)拟任中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月27日至3月5日)以真实姓名向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干部监督审查室(区委组织部干部二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电话:028-12380。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反馈核实情况。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