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建立贫困人口数据库,实行产业发展、劳动力培训、社会救助等差别化扶贫。完善动态瞄准进出机制,及时将贫困人口“纳进”、脱贫人员“退出”。二是大力实施就业扶贫。推广订单培训、创业培训等提高贫困人口就业能力,积极发展劳动密集的服务业和农产品深加工,采取税费减免、贷款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发就业岗位,让贫困人口就近就业。三是有序推进城镇化扶贫。结合交通发展、新村建设等规划,对不具备生存条件的地方进行整体搬迁并纳入新村聚居点、保障性住房等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四是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健全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贫困人口三方信息互动机制,建立社会扶贫项目库,积极探索非政府组织承担部分扶贫资源传递方式,拓展企业、社会组织扶贫帮扶范围。截至目前,完成扶贫开发投入2000余万元,实现帮扶脱贫0.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