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进依法治区活动启动以来,雁江区及早谋划、科学部署、务实作为,通过构建“一抓到底”的组织体系,制定“一目了然”的标准指南,狠抓“一应俱全”的示范打造,力求“一举多得”的示范效应等“四个一”举措,扎实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构建“一抓到底”的组织体系。按照区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构建了“由学法用法工作推进组统筹协调、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具体创建、监督问责组全面监督”的组织体系,通过“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组织构建,确保了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推动法治建设在各行业、各领域得到具体落实。 制定“一目了然”的创建程序。按照定创建规划、定创建标准、定创建指南、年终定期验收“四定”工作法,由牵头单位按每类单位总数10%确定申报创建单位,做到当年申报、当年创建、当年验收,确保到2020年70%以上的单位创建成功。针对创建中存在盲目性,雁江制订了《雁江区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雁江区“法律七进”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让每一进都有举措,每一进都可操作,每一进都有成效。 狠抓“一应俱全”的示范打造。与“法律七进”有机结合,在各层面、各领域分别确定示范创建点,实现以点带面、分层推进、整体提升。在示范点类别上,包含了“法律七进”的七类单位;在示范点层级上,涵盖了省、市、区、乡镇四级;在示范点打造上,做到定责任单位、定督导领导、定联系人员、定完成时限;在经验推广上,采用简报刊发、报刊宣传、现场参观、交流座谈等形式宣传。目前,全区确定乡镇以上示范点110个,已完成15个区级以上示范点的打造。 力求“一举多得”的示范效应。将创建工作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平安建设等重大活动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取得了“一举多得”的示范效应。将创建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全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稳定台帐620本,调解纠纷42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5400余人次;将创建工作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全区化解各类信访案件2600余件,严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创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相结合,努力做到创建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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