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省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之年,雁江区按照“党管干部、群众公认、依法办事、目标选人、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两委”换届工作中,切实做到了准备工作扎实有效、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实施过程依法有序,圆满完成526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其中清水乡茅店子村党支部已按规定向区委组织部申请延期换届),实现了党员干部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各级组织满意的既定目标,为“四个新雁江”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基本情况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基本情况:圆满完成了全区465个行政村、61个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本次换届中,全区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86人,占总数的35.4%;平均年龄比上一届下降了4.8岁;女性61人,同比上升24.5%; 16名大学生村干部成功当选党组织书记,村级党组织班子结构更加优化,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
(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基本情况:全区共调整村(居)干部805名,占全区村(居)干部的49.26%。其中:新任村主任226名,新任副主任304名,新任委员275名。班子平均年龄43.19岁,与上届相比下降了3.57岁。从人员类别上看,新调整班子中,农村致富能手136人、大中专毕业生83人、外出返乡人员50、退伍军人44人、专业社工人才11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三个到位,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一是调查摸底到位。换届工作开始之前,全区先行着手进行调查摸底,共组织调查人员1098人,组成调查组283个,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了村(社区)“两委”运行现状大调查和换届工作大调研,共召开座谈会464场次,走访、座谈党员群众1.5万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600余条,建立相关信息台账,形成调查报告26份,对村级班子换不换人、换哪些人、选哪些人做到了心中有数,切实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组以及换届工作监督指导组。经过区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制定了1+3的文件体系。建立区委常委片区负责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制度,由4名区委常委担任片区负责人,分别联系指导“三镇四处”、“小伍南”、“丹中保”、“临丰祥”四个片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合区级领导“六个一”联系以及区级部门“挂包帮”联系点安排,全区34名区级领导和61个区级部门分别联系指导26个乡镇(街道)开展换届工作。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区委按照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宣传、会议、资料等经费45万元划拨到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相关资料印刷等经费60万元划拨到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组,同时按照户籍人口每人0.5元标准拨付“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到各乡镇(街道)。 通过“三个到位”,不仅掌握了工作主动权,而且提高了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将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换届程序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和良好的选举风气。
(二)严把三道关口,提升换届科学化水平。一是严把职数设置关。对村(社区)“两委”实职干部职数进行了明确,其中村“两委”设实职干部4名,乡镇社区“两委”设实职干部3名,城市社区“两委”设实职干部5名。同时加强女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拨力度,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二是严把选人标准关。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区委标准选优配强班子,尤其重视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龄要求,要求新任的男性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继任的,男性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女性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如果特别优秀或者因为工作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但是超过年龄条件的比例不能大于本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总数的10%,且需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任职年龄及学历条件参照执行。三是严把纪律程序关。区委组织部、区纪委专门研究制定了《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防止拉票贿选实施办法》,对拉票贿选行为做出了严格的界定,对打击家族宗族势力干扰换届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在《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绘制了《换届工作流程图》和《选举工作流程图》,对整个换届工作以及选举工作的流程进行了明确,保证换届选举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结果有效。 通过 “三道关”,克服了以往选人用人的局限性,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使一批素质好、威信高、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明显增强。目前,新一届党组织书记中60岁以上的仅有29人,较换届前下降了近8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80人,同比上升81.8%;村(居)班子60岁以上仅37人,同比下降89.31%;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609人,占37.2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05人,占6.43%。
(三)突出“三个破解”,确保换届有序推进。一是破解换届选举参选率的问题。通过会议、发送短信、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党员群众对换届工作知晓率达100%。小院、东峰等乡镇在村级活动阵地及各村民小组显眼位置张贴《给广大选民的一封信》,告知选举相关细节,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针对长期外出失去联系的、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几种情况,在换届方案中给与了明确:报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二是破解大学生村官当选的问题。创新制定了《资阳市雁江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参与竞选村级党组织书记实施办法》,在鼓励参选上,执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任村(社区)“两委”相应职务双薪制政策和推行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跨村(社区)任职;在强化岗位培养上,由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同时建立第一党组织书记传帮带制度;在管理机制上,建立“任前承诺+任后试用”制度和试用期考评制度。推行1名区级领导、1名镇乡党委成员、1名驻村干部共同联系1名大学生村干部的“3+1”模式,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增强信心,做好竞选的充分准备。此次换届,仅被选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大学生村干部就有16人。 三是破解离任干部思想问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分片包干,与离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联系,通过走访谈心、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强调纪律要求,宣传有关政策,帮助他们理顺情绪,解除心结。建立离任村(社区)干部台账,认真落实离任村(社区)干部“三必访”制度,即,家庭遇重大灾害或变故必访,生活遇困难时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按照《资阳市雁江区村(社区)干部离职保障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社区)干部按标准落实补贴。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还制定了《换届选举信访工作预案》,设立换届选举信访接待室,组织专人负责解释相关政策、解答了相关问题,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升级。目前,全区离职村(社区)干部情绪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实现了平稳过渡。 在此次换届中,党员、群众普遍认为,自己的意见得到尊重,民主权力得到行使,心平气顺了,从而积极支持自己信任的村支部班子工作,干部和群众的心一下子拉近了。同时,“两委”班子有了较为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说话办事底气更足了,腰杆也硬了,“两委”班子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凝聚力得到增强,能够自觉在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工作。
三、基本经验
回顾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我们取得了五条基本经验:
(一)区委高度重视是做好换届工作的保证。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涉及面大,政策性强,任务繁重,能够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换届工作和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区委姜书记3次主持召开换届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结束后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基本结束时,又分别主持召开换届分析会,为各级干部传递了压力,增强了动力。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切实为春和镇换届选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指导工作。
(二)提前调查摸底是做好换届工作的基础。换届工作开始之前,全区组成调查组集中开展了村(社区)“两委”运行现状大调查和换届工作大调研,对村级班子换不换人、换哪些人、选哪些人做到了心中有数。同时针对可能会影响换届的人,及时了解他们对正式候选人的意见建议,引导他们凝聚共识,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结合。各项调查摸底准备工作充分,情况掌握全面透彻,矛盾纠纷调处及时,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三)深入宣传发动是做好换届工作的前提。在换届工作中,始终做到高密度、高频率、高覆盖抓好宣传引导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深入细致地发动群众,积极引导群众,保证了群众的意志与党委的意图一致;通过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激发了参与选举的热情,为实现民主选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严格程序纪律是做好换届工作的关键。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越来越浓,对换届工作也越来越关注,这就要求选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进行,不能出现任何纰漏。在本次换届工作中,我们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依法办事的原则,在严格坚持标准和条件、坚持原则和程序上下功夫,在严肃换届纪律、净化换届风气上下功夫,做到了该给选民的权利一点不留,该走的环节一个不少,为换届选举的圆满完成划下了重要的一笔。
(五)充分发扬民主是是做好换届工作的核心。民主选举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始终坚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来实现村民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了民主,真正做到村民自治。以26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试点为契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积累经验,并在全区普遍推广,收到了较好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民主选举,呈现出选民参选热情高、参选率高、选举竞争激烈的特点。